轉知「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份,請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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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 張貼者
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3-11-10 10: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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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申請對象:國、高中部新住民子女,計畫內含詳細申請要件,意者請參閱附加檔案,並於下學期開學後將相關申請資料送交教務處者註冊組彙整(校內截止日期113.03.11)。具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資格者,請勿申請本獎助學金,兩者僅能擇一申請,且本獎助學金申請不等同錄取。 |
二、 |
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
1、 |
報名期間:自113年2月22日(星期四)至113年3月22日(星期五)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1、 |
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
2、 |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