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4-11 14:50:19 點閱:65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
二、「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訊息如下:
(一)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3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二) 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3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 「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三、本次報名時間為114年4月22日(星期二)至4月23日(星期三),向114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或高中附設國中)輔導室報名。申請對象為設籍本縣且113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具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潛能,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其餘事項請詳閱各類簡章。
資優鑑定相關問題,可洽詢本校輔導處8960121 特教組#2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