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10-17 09:30:12 點閱:197
旅客自國外或機場免稅商店購買之菸酒品,只能自用或饋贈,不得販賣,違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詳如附件。
禁止網路販賣菸酒品 免稅菸酒篇 宣導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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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檔案載點
https://reurl.cc/0ZvN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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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 Code 原始檔案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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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財政處菸酒管理 Youtube 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vorttYO2aI
●彰化縣政府財政處 臉書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100064269566256/videos/169373592447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