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9-25 09:32:04 點閱:459
說明:
1. 國、高中部學生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且表現優秀之在學學生,如有申請獎助學金需求,可告知導師向教務處註冊組推薦(告知班級姓名)。
但已有其他獎助學金者,請勿重複推薦。
2. 清寒定義: 持有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證明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導致學費繳交困難者。
3. 助學金發放金額: 高中學生每名2千元整,國中學生每名1千5百元整。
4. 本獎助學金無申請表,彙整導師推薦人選後,於第一次段考結束後,會通知學生到教務處簽名印領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