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3-09-18 09:50:02 點閱:85
說明: |
一、 | 依據彰化縣普光慈善會112年8月31日彰化普光字第112003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 |
三、 | 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鄭小姐,0972-601901。 |
凡家庭遭遇重大困難 (如災難、重症或變故),導致學校費用繳交困難,皆可由導師協助通報與該慈善會,
依據學雜費繳交費用作為核發金額參考。如通過補助,助學金直接撥款學生帳戶。
其餘詳情請參閱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