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9-11 13:48:38 點閱:167
說明:
一、 申請對象: 高中部低收入戶學生,111學年度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者,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小過以上處分,體育成績70分以上。
二、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三、獎助標準: 每人每學期10000元整,每學期結束後重新審定。
四、申請方式:
1. 申請期間:2023年9月11日~10月6日(校內9月27日截止)
2. 不接受學生個人申請,請將申請資料於校內截止期限內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3. 其他詳細申請辦法請參閱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