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9-07 10:39:09 點閱:271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彰化縣教育基金會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 因獎學金核發名額有限,單一學校送出名額請勿超過5名,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補件。若收件件數超過,會於本公告通知截止收件,有意申請者請從速。
三、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上學校家境清寒之在學學生,一般學科、綜合表現成績達60分以上,品行端正,素行無不良紀錄及評語者均可提出申請。
獎助學金金額及申請表單請參閱附加檔案。
四、 申請本助學金,應填具申請書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校內截止預計112年9月20日),請先由導師加註審核意見,連同全部申請文件,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五、 本獎助學金之發放係依基金會孳息所得之多寡,並參考申請人數,由董事會議決定獎助名額,未列入獎助者不另通知,核發名單將通知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公告於教育處雲端系統(網址:http://www.boe.ch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