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實驗研究組長
張貼日期: 2024-12-16 17:36:03 點閱:174
一、依教育部國教署113年9月23日召開之「113年使用AI於學生作業及評量等相關規範訂定工作圈第2次工作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教育部國教署為協助教師備課、教學及評量等不同階段運用人工智慧之技術,特訂定本注意事項,供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與學生參考運用,俾利學校順利執行相關教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