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專任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或研究」申請期程及注意事項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教師研習 / 張貼者
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4-11-14 08:53:17
點閱:64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36955號函示,為引導高級中等學校依法推動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並落實設置推動委員會,特擬範本供各校參考運用。各校可自訂之作業要點,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請將通過之作業要點或規定先行函送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委辦學校),再由本校統一彙報國教署。 |
二、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專任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或研究作業要點」,鼓勵各校配合新課綱踴躍提出申請規劃114年度針對校內專業群科教師實務增能研習活動。 |
三、 |
114年度遴選優先順序將依各校推動委員會並完成函送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之學校列為遴選依據。 |
四、 |
有意辦理114年度廣度和深度研習之學校,本次申請研習期間為114年1月21日(星期二)至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學校請於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至公民營網站完成線上申請及學校承辦帳號初審通過並確認送出,且將紙本資料正本一份於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前寄送申請計畫書至本校實習處趙俊昇助理收(以郵戳為憑),始完成申請手續。 |
五、 |
有意申請114學年度深耕研習之教師(該期間之研習課程,教師於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至公民營網站完成線上申請及學校承辦帳號初審通過並確認送出,且將紙本資料正本一份、副本兩份並於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前寄送申請計畫書至本校實習處趙俊昇助理收(以郵戳為憑),始完成申請手續。 |
六、 |
線上未完成校內初審通過或完成校內初審通過但未寄送紙本計畫書及未使用114年申請計畫書之格式,視同未完成申辦程序將不予受理。 |
七、 |
計畫書空白表格及作業要點請至公民營網站下載區下載。計畫書填寫相關事項聯絡窗口:國立秀水高工實習處趙俊昇行政助理。電話:(04)7697021轉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