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1-07 15:30:01 點閱:49
一、 | 旨揭簡章業經教育部113年10月15日臺教學(四)字第1132804844號函核定在案。 |
二、 | 甄試報名日期為113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止,應屆畢業生統一請學校團體報名。 |
三、 | 持鑑輔會證明者,提醒如下: |
(一) | 「學習障礙類」考生僅能持鑑輔會證明報考。 |
(二) | 五專轉學至高級中等學校就讀者,若持鑑輔會證明報考,應為轉學後高中職學校提報之鑑定證明,不得持五專就讀時期所取得之證明報考。 |
(三) | 高中職就學期間,若申請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者(已繳回鑑輔會證明),不得持該證明影本報考本甄試。 |
四、 |
團體報名及團體繳費系統操作說明請於113年11月19日起至本甄試網站之最新消息下載參閱(網址:https://cis.ncu.edu.tw/EnableSys)。 簡章下載網址:https://cis.ncu.edu.tw/EnableSys/admissionInfo/paperDownlo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