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3學年度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課程與教學創新方案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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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4-10-16 16: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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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18868號函修正之「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2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148425B號令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前導學校暨機構作業要點」辦理。 |
二、 |
甄選活動目的: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以發展各區域優質高中為政策目標,使學生皆能適性就近入學,以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理念,呼應「自發」、「互動」及「共好」,茲擬定本甄選辦法,透過課程與教學創新方案徵選,鼓勵教師投入教學研發與課程落實,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課網之核心素養融入課程設計與教學創新之中。廣集課程教學優選案例,作為全國高中學校學習典範,同時規劃合適場合邀請獲獎教師分享推廣,並呈現於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資訊網,以達資源共享之目的。 |
四、 |
甄選主題:聚焦於課程與教學創新方案設計與實施。 |
(一) |
113學年度接受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補助之學校。 |
(三) |
前導學校至少須推薦一件參選作品,參選作品並將列入前導學校審查評估。 |
1、 |
112學年(含以前)已完成授課且仍持續開課,或113學年新開設之課程。 |
3、 |
方案共備與實際教學者,均需由兩位(含)以上教師參與和授課。 |
(二) |
報名收件日期: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至114年1月13日(星期一)止,逾時不候。 |
(三) |
報名與收件方式:請連結https://saprogram.tw/exemplarsapeducation.net網址報名;或至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資訊網(https://saprogram.tw)點選課程與教學創新教案甄選」報名與提交教案(該網址將於收件日開放)。 |
(四) |
參選作品須為原創,作品包含教學影片(8分鐘內為限)和線上表單(5000字為限,團隊資訊不計數)呈現。內容需包含課程主題名稱、課程創新與108課綱之關聯、教學實施與教師協作等項目(詳見附件一)。 |
(五) |
本案聯絡人員:臺師大高中優質化楊永吉助理,連絡電話:02-3343-5003,聯絡信箱:image323@gapps.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