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9-18 16:06:20 點閱:98
說明:
一、補助對象:國/高中部清寒學生,可於三種類別(品格獎學金、技優獎學金、學業優良獎學金組)擇一提出申請,以一校一戶一人申請為
限(完全中學國、高中可各1名,三種類別共用一個名額,超過教務處以未有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二、補助金額:依照申請類別,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或壹萬元整。
三、學校推薦之學生,請檢附相關申請文件:申請書、收據(可至本會官網或附加檔案下載)、個人存摺封面影本、全戶戶籍謄本、
個人身分證影印本、技優證明、學期成績單、突遭變故等相關證明文件,於113年10月14日(一)前將申請資料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四、申請須繳交收據,若未獲錄取,結果通知寄來時會將收據寄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