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9-11 14:22:51 點閱:71
說明:
一、申請資格:
1. 高中部二年級以上清寒學生。
2. 清寒定義: 家中遭受重大變故、父母親有重大疾病、低收/中低收入戶導致生活困苦學生,且113年度未接受其他校外獎學金者。
3. 成績門檻: 學業平均85分以上,體育平均75分以上,操行為參考評比。
4. 曾得過本獎學金者,不得再申請。
二、獎學金金額及名額: 高中職學生每名參仟元,共計十名。(由該會審核)
三、校內截止日期:113.10.24(四)截止,請將申請表及戶口名簿影本、清寒證明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四、附上來函資料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