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8-27 13:56:52 點閱:108
說明: |
一、 | 依據彰化縣陽明教育慈愛協進會113年8月12日陽明教協(113)銀字第002號函辦理。 |
二、 | 申請日期:113年9月1日至113年9月25日止。 |
三、 | 申請辦法及資格請參閱附件。 |
四、 |
校內截止日期:9/18(三),請將申請表及應附文件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1.國一新生以及高一非本校國中部畢業者,請回原畢業學校申請小六或國三112學年度成績單(需有分數)。 2.需有推薦函,新生可由現任導師家訪或電訪後填寫。 3.舊生成績單以及低收入/中低收入戶證明可由教務處統一處理,其他表件請自行備妥繳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