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5-27 16:24:01 點閱:266
正取:林○姿 備取:陳○朝
一、經錄用人員將由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 二、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