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活動 / 張貼者 輔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4-18 09:10:49 點閱:186
一、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請於113年4月19日前送達彰化縣家庭暴力及(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會局/處)辦理初選後將上傳薦送名單。
二、教育部、國教署及各直轄市政府將於完成初審後,於113年4月30日前擇優將報名文件、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上傳至活動網站(網址:https://10praward.com/)。
三、詳細報名所需資料請參照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