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3-08 11:20:51 點閱:243
申請對象:
高中部具低收入戶證明學生且學業平均80分以上,操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體育成績70分以上。
此外,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
申請期限:
2024年3月11日~4月12日。
需學校承辦人員線上申請,因此請於4月3日(三)前將申請表及相關申請資料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每校可推薦2名。
( 因書面來函未檢附申請表,因此附加檔案為上期舊檔案,
請忽略期別與年度,仍須詳填申請表,以便進行線上申請填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