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 張貼者 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4-03-07 09:56:27 點閱:191
申請對象:
高中部學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子女,
或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
申請期限:
113年3月15日起至4月20日止。
需經學校推薦,有意申請者請參閱附加檔案,
備妥申請書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4/12(五)前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