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3-03-03 12:38:40 點閱:127
申請對象:
高中部清寒學生。
申請學生須於排定時程內到慈善基金會擔任愛心義工,累計時數達10小時(含讀書會2小時),方可領取獎學金。
獎學金預計112年5月7日(日)上午在員林公園頒發,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不得領取亦無補發。
申請期限: 校內112年3月16日(四)截止。請於期限內備妥相關申請文件,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相關所需申請文件及詳細內容請參閱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