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3-03-03 12:29:01 點閱:80
說明:
一、高中部學生且具有警察子女身分者。
二、申請期限112年3月15日到4月20日為止(郵戳為憑)。
三、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請參閱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