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人事組員
張貼日期: 2023-08-17 11:37:41 點閱:110
配合衛生福利部宣布之最新防疫措施,有關教育部111年1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11921號函所述有關「因縣市政府宣布停課、預防性停課、或各類為因應疫情而採取之措施者,......,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建請貴單位得宣布家長可申請防疫照顧假」,並建議申請防疫照顧假對象之原則等,自112年8月15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