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3-04-28 13:00:39 點閱:75
對象與條件
(一)對象:宜蘭縣外之全國高中、高職與五專部一至三年級學生,及設有夜間或進修學校學生,具足下列條件者,得向本會提出推薦:
(二)條件:
1. 家境清寒,或因天災、父母親疾病與失業等,致家庭收入中斷,而無力繳納學雜費,且具奮發進取與積極向上之性向,經學校證明屬實者。
2. 111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且未記有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
名額與金額
每校1名,全國共200 名,每名贈送助學金一萬元整。
推薦須知
1. 高一或高二符合獎助學金資格,且有意接受推薦者,請導師向教務處推薦(校內郵件已發),未領受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2. 因名額僅一名,故請勿逕自提交表格給教務處,或未經審核向教務處索取申請表。
3. 即使通過校內推薦,也不等同獲取本獎學金,該基金會有最終審核權。
4. 校內推薦截止: 112.05.03(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