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3-04-07 10:41:06 點閱:84
申請對象:
設籍福興鄉六個月以上,並經公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單親家庭子女。
111上學業成績每一科都及格,並且總平均75分以上,不得有記過處分。
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自行參閱附加檔案,
相關申請文件請於112.04.18(二)前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