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讀者服務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1-30 16:26:09 點閱:76
一、112年度徵選活動之得獎學生,將頒發教育部獎狀,所有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徵選組別分國小低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收件時間為112 年3月1日起至4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 理)。
三、為達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函請各縣市(含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
四、旨揭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網站(https://www.arte.gov.tw)下載及查詢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