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3-01-07 10:30:33 點閱:230
辦理方式:
國 語及閩南語 採 初賽 、 複賽 二階段實施 (客 家 語 及 原住民族語各項 因報名
人數較少, 提前於 5 月 直接進行 複賽 。
一、
初賽 :國中學生組及國小學生組 各項 先辦理 初賽 ,獲錄取人員再參加 複賽 。
二、
複賽 :高中學生組、 教師組 、社會組直接報名參加 複賽 。
三、各組
複賽 第 1 名代表本縣參加 1 1 2 年全國語文競賽。
伍、競賽組別及對象
一、
國小學生組:包括本縣公私立國小 且未滿 15 歲之 學生 或相當於國小階段之高級中
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初賽 、 客家語 及 原住民族
語 複賽 限派目前 一至五年級學生 參加 。
二、
國中學生組:包括本縣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國中補校 且未滿 18 歲之 學
生 或相當於國中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
生 初賽 、 客家語 及 原住民族語 複賽 限派目前 一至二年級學生 參
加 。
三、高中學生組:
包括本縣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及進修學校 且未滿 20 歲 、 五專前
三年學生 或 相當於高中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 驗
驗教育學生,無學籍者由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 分證明文件
客家語 及 原住民族語 複賽 限派目前 一至二年級學生 參加 其餘各項
不限參賽年級 。
四、教師組:
包括本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海外臺灣學校、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幼兒園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職教師。
五、社會組:除前列
1 至 4 組所具之身分外,本縣各界人士(須服務處所在 本縣轄區
內、 就讀本縣公私立大專院校 或 設籍 6 個月以上之 本縣縣民 )均可參加
2
校長、實習老師、代理代課及
校長、實習老師、代理代課及教學支援人員教學支援人員限報名社會組限報名社會組(且不受同一單(且不受同一單位只能位只能11人報名之限制人報名之限制,,鼓勵鼓勵各校準備參加教師甄試或曾參加教各校準備參加教師甄試或曾參加教育院校育院校組組語文競賽之實習、代理代課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語文競賽之實習、代理代課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註
註一一::師資培育大學師資培育大學之之學生學生得得逕行逕行報名參加本競賽報名參加本競賽社會組社會組複賽複賽。。
註
註二二::國小六年級及國中三年級學生,不得報名參加國小六年級及國中三年級學生,不得報名參加初賽初賽。。
註
註三三:編制內合格教師不得報名社會組,未依規定報名者,取消參賽資格;如報名:編制內合格教師不得報名社會組,未依規定報名者,取消參賽資格;如報名時未及發現,於錄取優勝後得由本府函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時未及發現,於錄取優勝後得由本府函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