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5-05 16:43:31 點閱:1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設置及運作要點。
二、各組遴選名額及專長需求:詳如附件1
(一)新任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 (以下簡稱央團教師)遴選,應綜合考量參選教師之專業素養及人格特質。
(二)各階段錄取人數專長情形,得視實際參選教師人數及專長酌予調整。
(三)新任央團教師遴選結果,得視需要備取若干名。
三、服務期間:111學年度(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
四、遴選資格
(一)教師應為國中小現職合格教師,具備五年以上合格教師之教學服務年資,及三年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兼任輔導員或二年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專任輔導員資歷。
(二)具備特殊資歷(如power教師)或條件者,前點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年資得酌予縮短。
(三)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各領域/課程/議題輔導群及現任央團教師擇優推薦。
五、推薦方式
(一)受理推薦時間:即日起至111年5月18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資料不完整不受理)。
(二)推薦方式:一律採通訊推薦。請至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簡稱CIRN,網址https://cirn.moe.edu.tw/,路徑【CIRN> 行政專區>輔導團最新消息】),下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111學年度新任團員遴選推薦表」,填妥資料、檢附任教年資、輔導員履歷等相關證明文件(請勿裝訂)1式3份,所附資料不予退還,並於信封空白處註明「中央課程與教學○○領域/課程/議題輔導諮詢教師遴選」後,掛號郵寄至「100029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97號10樓范淳翔小姐收」,參與遴選文件電子檔請於111年5月18日17時前寄至e-j327@mail.k12ea.gov.tw。
(三)以下單位得推薦符合基本資格之優秀教師:
1.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