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人事組員
張貼日期: 2022-03-31 11:24:05 點閱:308
一、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規定各款情事之ㄧ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序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三)經合格醫院檢查體格合格,並領有護理師證書或護士證書。
二、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校健康中心一切事務,推展學校衛生、環境衛生督導、健康促進學校工作。
(二)師生簡易健康檢查、營養衛生教育、心理衛生教育、傷病處理、學生團體保險及支援學務處業務等。
(三)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三、甄選方式:
(一)甄選總成績分成:書面審查佔20分,口試佔80分(考生每人10分鐘),總計100分。按總分由高至低排序,總分相同時依口試、書面審查(證照、學歷)順序,逐項評比,總分未達70分不予錄取。
1、書面審查:學歷、證照等。
2、口試成績:專業能力、口語表達及其他特殊加分等。
(二)總成績未滿70分,不予錄取。
四、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應試時間:民國111年4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面試。
(二)應試地點:本校儒林館二樓。
(三)注意事項:請各應試者至少提早10分鐘完成報到,並請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份證,以備身分查驗之用。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111年4月18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止。
(二)報名地點:彰化縣立二林高級中學人事室,電話:04-8960121轉2491 (人事室)。
六、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附委託書)。
七、報名應攜帶證件:
報名資料:
請檢具下列資料、證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發還)影本以A4 格式依序裝訂成冊,頁末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詳細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公告欄下載。
1、報名表(註明日、夜聯絡電話)(如附件一)、人員甄選意願書(如附件二)。
2、履歷表1 份(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光面照片及註明日、夜聯絡電話,請務必詳實填寫,簡要自述內容請含個人專長、理念及工作期許),表末並請簽名(如附件三)。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 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 份。
5、護理師或護士正反面證照影本1份及執業執照影本1份。
6、服務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7、其他(例如:專長、檢定證明、相關護理訓練證書或證照、專業證照或特殊優良表現等證明文件)。
八、錄取方式:正取1名,備取2名。
九、錄取公怖:
(一)錄取人員名單,於111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9時前公布於彰化縣政府徵才錄取公告,請自行上網查閱,恕不另行通知。
(二)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依序遞補。
十、其他: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彰化縣政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另不論錄取與否,甄選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件。
(三)甄試委員會委員及口試委員,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應試時應行迴避;首長親屬符合此款不得應試。
(四)甄選錄取者,如通知未辦理報到或無法接受安排工作,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或重新辦理甄選。
(五)約用護理人員,除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外,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俸給法、考績法、退休法、撫卹法、保險法、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辦法、死亡撫慰金等法規之規定,於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後,其依本要點約用之年資,不予採計提敘俸級,亦不得併計為退休年資。
(六)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將公布於本校網站。
(七)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或更動事項,將公布於本校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