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1-12-21 10:22:34 點閱:102
依據縣府中華民國110年12月17日府教學字第1100464378號文,註冊組依來文辦理。
重點摘要如下:
1.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2.個別學生家長如欲掌握其子女之學習成效,可透過個人資訊申請方式申請取得其子女之相關資訊,惟此原則係以學生家長提出申請時辦理,不應出現學生地區性之排名,亦不應為學生每一次之評量作個別排名。
3.不得於寒暑假結束後之第一週實施模擬考試。